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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评论.丝路话语】用更精细化的制度设计治理“第三方测评”乱象

时间:2023-04-01 11:27:04   作者:丁慎毅

 中国消费者协会3月21日发布《“第三方测评”对消费者权益影响调查报告》。中消协对12个互联网平台7类共计350家“第三方测评”账号进行体验式调查后发现:93.1%的“第三方测评”涉嫌存在测评标准类问题。社交属性强的互联网平台上的“第三方测评”相对电商类平台上的“第三方测评”问题多。(3月21日央视新闻)

  在商品与服务供给日渐充分和多样化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注意力和判断力反而变得稀缺,消费者需要在他人的帮助下筛选产品。“第三方测评”恰恰可以发挥并弥补市场信息的不准确和信息不能满足消费需求等作用,并提供专业化和高质量的信息供给。但“商测一体”“以商养测”等虚假测评不但帮不上忙,反而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麻烦,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消协同时发布的“第三方测评”影响消费者权益的十个典型案例就包括“缺乏测评标准”“自立测评标准”“测评标准前后不一致”“涉嫌虚假测评”“涉嫌为商业性广告”等。

  为此,中消协建议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平台问题账号审核责任,消费者需提高测评作品的鉴别力。笔者认为,在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的同时,监管部门还要通过共享共管创新监管方式,还要通过更加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去引导和鼓励“第三方测评”自我完善。

  就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要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更多更主动地介入消费品测评,用良币驱逐劣币。同时,为了防止“第三方测评”和平台屡禁屡犯,有必要把信用治理引入“第三方测评”和平台中,实行信用积分公示制度,让消费者通过信用分选择“第三方测评”和平台,通过信用举报监督“第三方测评”和平台,以此倒逼他们守信。另一方面要完善认证制度、完善政府抽查监督制度,创新诉讼制度等,让“第三方测评”和平台为其违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就平台而言,在内容审核上,对那些只做单个品牌推荐且没有太多实际使用评价的推广,要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要求其显著标明“广告”,以免误导消费者。对夸张评价的账号,则要按照广告法予以处罚。

  就“第三方测评”而言,要积极探索信息披露制度,公布与品牌方利益关系;要探索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和测评公证等办法,提高自身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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